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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 | 作为立法参与者,联建律师受邀解读2020版《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

发布时间:2019-10-25 来源:广东联建律师 作者:

 

201994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发布第一五八号公告:《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经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9829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31日起施行。

 

公告的发布,是2020版《条例》修订工作的结束,也是物业管理活动迈向新纪元的开始。

 

为了加快推进2020版《条例》在深圳各区的贯彻落实,让各区住建局、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尽快熟悉和掌握最新物业条例的立法精神,罗湖区住建局、南山区住建局分别于912日、1011日邀请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张育珊律师作为法律专家,对2020版《条例》作详细的政策解读、要点评析。

 

  

于罗湖住建局开展2020版《条例》政策解读

 

作为全程参与2020版《条例》修订工作及深圳市人大一、二、三次审议工作的修法组成员,张育珊律师从深圳市物业管理活动的历史沿革入手,简要介绍了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物业管理活动的发展历程与发展现状,并重点针对2020版《条例》的主要要点问题,通过列举相应的案例进行了详细的评析,深入浅出,使听众对于条文的内容更加便于理解。

 

 

由于两次讲解的受众均为政府主管部门,张育珊律师还专门就新旧条例中有关区住建局、街道办事处的职责进行了对比,并就2020《条例》规定的两级政府部门的主要职责,作了详细的讲解,这有利于主管部门在新条例正式实施后,能够正确理解条文、行使职责。

 

于南山区住建局开展2020版《条例》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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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朱娅

版式:林漩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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