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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 | 联建律师应邀参加 “中国建筑广东区域法律纠纷案件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9-07-26 来源:广东联建律师 作者:

 

2019年4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调整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法发[2019]14号)。该通知自2019年5月1日起实施。根据该通知,今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的诉讼标的额上限原则上为50亿元人民币,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50亿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其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为适应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案件管辖要求,并积极投入“一带一路”建设,妥善、快速处理因国内外工程承包引发的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019年7月18日上午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在位于深圳的中建钢构有限公司召开了“中国建筑广东区域法律纠纷案件座谈会”,八个工程局和中建钢构、中海集团等一级公司总法律顾问和广东区域公司100多法务人员悉数参加。中建股份公司总法律顾问秦玉秀到会致辞,并介绍了中建股份公司总体发展和法律纠纷案件分级分类管理情况。
 
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黎晓光秘书长应邀与会介绍了《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以及仲裁案件的保密性、灵活性、高效性和公正性等特点。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顾东林律师作为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驻深“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资深仲裁员,应邀陪同黎晓光秘书长一行出席会议,并就企业施工合同范本仲裁条款的制定、同一工程不同争议方式的处理和工程纠纷仲裁专业性保障等提问进行了回答。
 
中建股份公司2009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整体上市,业务涉及100多个国家。2017年全年新签合约额约2.45万亿元,同比增长18.6%;完成营业收入10541亿元,同比增长9.8%,成为全球首家产值过万亿的投资建设企业。2018年营业收入11993亿,同比增长13.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2.41亿元,同比增长16.1%,为全球最大建设投资集团公司。公司位居“世界500强”第24位,继续保持建筑行业全球最高信用评级。

 
 
 
文:李恒承
编辑:王劲松
版式:林漩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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