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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建动态 | 联建律师应深圳市律师协会邀请作《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专题讲座

发布时间:2019-05-20 来源:广东联建律师 作者:

 

备受关注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已于2019年2月1日起开始实施。为帮助深圳律师正确理解该解释条文,提高建设工程法律实务技能,深圳市律师协会邀请省律协房地产与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主任顾东林律师于2019年4月16日下午在市律协多功能厅作专题讲座。执业律师和施工企业法务人员等共324人参加了讲座。讲座由市律协职业培训委赵国彬律师主持。


顾东林律师详细介绍了《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的出台背景,重点从施工合同效力、工期、价款结算、工程鉴定、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实际施工人的权利保护、质保期与保修金等7个方面对条文进行了解读,提出了律师提供非诉和诉讼法律服务应注意的问题(如证据的收集整理)。另外,顾东林律师在讲座中还结合《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相关规定,对多起自己代理和仲裁过的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点评。讲座结束后,顾东林律师对律师们提出的疑难问题给予了现场解答。

 本次讲座得到听讲律师和企业法务人员高度肯定,大家普遍反映“专业、务实”,听后受益匪浅。

 

 

作者:李恒承

编辑:王劲松

版式:林漩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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