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8日,深圳市司法局发布《关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2018年度考核结果的通报》,根据《广东省人民监督员考核规定(试行)》和《广东省人民监督员奖惩规定(试行)》的相关要求,市司法局通过阅取检察机关对人民监督员履职情况的评估意见、人民监督员个人总结和调阅人民监督员档案信息等方式,从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履职、培训学习、遵章守纪和个人操守等方面对我市109名人民监督员进行了年度考核。经市司法局党委会讨论通过,仅15名获评深圳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优秀人民监督员,联建所陈旭明律师为其中一员。
2017年6月,联建所一级合伙人陈旭明律师由深圳市司法局负责选任为首批人民监督员,对全市各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工作中存在的11种情形实施监督。作为联建所一级合伙人及律师团队负责人,陈旭明律师虽工作繁忙,但从不曾懈怠身为人民监督员应尽的义务,尽最大的努力履行人民监督员的职责。
编辑:廖信凯
文/版式:林漩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