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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建动态 | 联建律所党支部支委会会议简报

发布时间:2019-02-22 来源:广东联建律师 作者:

 

2019年1月21日,中共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支委会委员祁朝官(支部书记)、林小曼(组织委员)和刘鑫(宣传委员)。新春伊始,新一届支委会于2019年2月15日召开会议,部署新一年的律所党建工作安排。会议明确,2019年度,在做好上级党委安排的常规党建工作的同时,重点落实下列工作:

第一,党建工作写入律所章程。积极响应广东省律师协会及深圳市律师协会的文件要求,推动落实律所章程修改工作,按照上级党委的要求将党建工作和内容写入联建章程。该项工作由祁朝官同志具体负责,争取在2019年3月底之前完成。

第二,规范入职、离职员工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在2018年度已收集的党员信息的基础上,开展新一轮的党员信息核查工作。对于已离职的党员,应及时跟进,将其组织关系转出支部;同时,与律所行政部门定期沟通,及时将入职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入支部,做到从源头上防止出现“口袋党员”情况。该项工作由林小曼同志具体负责,党员信息核查工作争取在2019年6月底之前完成,入职、离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由林小曼同志长期负责跟进。

第三,筹划具有联建特色的党建活动。支委会在2019年度将筹划至少一次全所高度参与、具有联建特色的党建活动。该项工作由刘鑫同志负责,祁朝官同志、林小曼同志配合,争取在2019年10月底之前完成。

第四,对外交流活动。按照年度工作安排,2019年上半年,支委会将组织支部委员和部分党员前往受到律协党委表彰的优秀律所参观、交流,学习、借鉴优秀的党建工作经验。该项工作由祁朝官同志负责,林小曼同志、刘鑫同志配合,争取在2019年8月底之前完成。

第五,优秀党员评选、宣传工作。针对律所内部出现的优秀、先进律师党员,支委会应提前做好先进事迹的素材挖掘工作,并与上级党委保持积极沟通,大力宣传、推广联建优秀党员律师形象。该项工作由刘鑫同志负责,祁朝官同志、林小曼同志配合,争取在2019年7月底之前完成。

会议除了明确以上在2019年度需重点落实的党建工作之外,支部书记祁朝官同志还特别强调支部委员工作上要相互配合,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相结合,齐心协力使联建所的党建工作有进步、有特色、有实效。

 

文:刘鑫

编辑:王劲松

摄影/版式:林漩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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