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承担着深圳市97%的供水业务及特区内99%的污水处理业务,并在全国七个省成功投资运作了十八个水务项目,为全国1800多万人口提供优质、高效的水务服务。其与水务业务密切相关的水务投资、工程建设、设计、咨询等业务日益繁重。
近期,为进一步提高对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理解,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邀请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主任顾东林在万德大厦四楼会议室作《EPC工程总承包涉及的法律问题》讲座。集团领导、集团全体中层管理人员、机关全体三级管理人员等近100余人参加了讲座。会议由集团纪委书记兼监事会主席左雄主持。
顾东林律师从现有建设工程承包模式、EPC工程总承包的含义、推行EPC工程总承包模式的法律依据、我国采用EPC模式建设的典型案例、EPC总承包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等五个维度入手,结合深圳市本地EPC项目、工程总承包的管理难点、要点进行了详细阐述,并着重介绍了EPC总承包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针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EPC项目中发包方关注点在哪些方面、EPC合同需要关注的重点条款”等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本次讲座,帮助深圳市水务集团各级管理人员学习了解了EPC工程总承包含义及相关法律风险,为集团做好EPC工程总承包的发包或承包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编辑:林漩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