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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建喜讯】陈旭明律师荣任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司法监督员

发布时间:2018-07-30 来源:广东联建律师 作者:admin

727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举行司法监督员授聘仪式暨司法监督员工作会议。宝安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文权,宝安区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长余宏杰,部分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等出席了授聘仪式。

马文权院长表示,宝安法院将全力支持和配合司法监督员开展监督工作,积极创造监督员依法履职条件,切实保障监督员履行职责。希望每位监督员在当前司法体制和监察体制改革中,能够积极履职尽责,常沟通、敢监督、多建言,当好法院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的参谋,进一步推进法院公正廉洁司法,共同促进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宝安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文权

会议上,宝安法院副调研员彭卫祝宣读了授聘司法监督员名单,新一届司法监督员共46名,涵盖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无党派及社会各界代表,由宝安法院院长马文权等院党组成员为其颁发聘书。此次,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旭明律师被选任为司法监督员,陈律师曾于2017年被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聘为人民监督员。

据了解,司法监督员是指根据工作需要,从法院系统外聘请的对法院审判、执行以及队伍建设等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的人员。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司法监督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司法监督员具有及时获取监督所需信息、资料,充分参与法院有关工作,提出监督意见建议等权利,主要履行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及时反映情况、开展监督活动等方面的监督职责。监督内容则侧重于领导干部是否存在违反党的纪律,是否存在四风突出问题;法院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等工作机制是否落实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法院干警是否存在违反办案纪律、廉政纪律等违纪违法甚至犯罪行为以及司法作风不严不实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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