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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劲松律师应邀赴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讲授《开发商的法律课堂》

发布时间:2015-05-18 来源:广东联建律师 作者:admin

 

2015514日,我所合伙人王劲松律师应邀至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为大家讲授《开发商的法律课堂》,本次授课内容从房地产实务出发,结合法律规定与真实案例,生动详细的讲解了房地产项目取得中的法律问题与防控。课间和课后,王劲松律师与学员们交流、互动,解答学员们提出的疑点难点问题,课堂气氛热烈。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重点是取得土地,而取得土地的方式简单的可以分为直接方式和间接方式。而直接方式中最主要的就是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取得土地。

从政府手中通过招拍挂拿地是最正规简单的途径。其优点是土地手续干净,无上手法律瑕疵而可直接进入开发阶段。缺点主要有两个,一是由于此类地块较少,往往因竞争者的争夺而导致土地成交价超出收购预算;二是由于交易的对方是政府,双方协商合同的余地较小。

招拍挂的律师尽职调查通常包括:对申请受让国有土地进行实地踏勘,查清该出让地块动迁的情况。如需要动迁,涉及开发商受让后是否要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拆迁的费用、推进难度及拆迁时间如何,是否能够按照受让方的预期取得该地块。负责尽职调查的律师还应进行以下工作:1、应调查出让土地用途规划(包括邻近地块规划)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变更的可能性。2、调查出让土地拟建项目是否需要获得行政许可。如出让土地拟建项目需要特许经营资格,而开发商又不具备该特许经营资格,则应慎重考虑,对是否接受该地块做进一步分析研究。 

王劲松律师表示,取得项目用地是开发房地产项目的根本之基,不容有丝毫疏忽。业内常说,开发房地产项目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政策风险和法律风险。前两类风险属于系统性风险,开发商往往很难控制和规避,但法律风险属于操作性风险,只要“选对人,做对事”,开发商完全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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