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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王劲松、李梅芬律师代理的深足队员讨薪案胜诉并执行完毕

发布时间:2010-12-06 来源:广东联建律师 作者:admin

2011年4月,我所王劲松、李梅芬律师代理的深足队员与深圳市红钻足球俱乐部、深圳市足球协会劳动纠纷系列案件执行完毕,黄凤涛、黎斐等18名球员领到了被拖欠的2008赛季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2009年7月,王劲松、李梅芬律师代理18名深足队员向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09年12月市劳动仲裁委作出裁决:深足俱乐部支付18名球员工资奖金及经济补偿金等合计309万余元,市足协对此承担连带责任。市足协对裁决不服,向褔田区法院提起诉讼。福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有关托管协议,市足协作为深足俱乐部2008年的托管方,对2008赛季俱乐部的全部收入享有所有权和支配权,也应对托管期间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福田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市足协不服并向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2010年12月,市中级法院判决驳回市足协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之后因深足俱乐部、市足协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王劲松、李梅芬律师代理球员向福田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在审理、执行过程中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被评为“2009年全国十大劳动争议案件”。《法制晚报》、《信息时报》、《深圳晚报》、《晶报》、《江南都市报》、《贵州商报》、《绵阳日报》、深圳电视台及新浪、网易、雅虎、搜狐、腾讯网等三十多家媒体均对此案进行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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