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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律师为南山建工村改造项目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

发布时间:2009-08-31 来源:广东联建律师 作者:admin

深圳市南山区建工村作为部分外驻施工单位的生产、生活、办公基地建于90年代初。经过近20年的使用,该村设施亟需改造升级。2009年8月30日,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南山区建工村改造项目作为政府保障性住房项目,由市住房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并委托市建筑业协会成立专门的项目公司具体负责代建工作,建成后由市住房建设局负责定向对南山、沙河建工村的施工企业销售。改造项目总投资额为12亿元人民币、占地面积为22.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为38万平方米。为使改造项目依法、有序地进行,近日代建单位深圳市建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我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委托我所顾东林、刘义律师为该项目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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