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描添加
联建官方微信

动态丨联建所齐心抗疫

发布时间:2020-03-05 来源:广东联建律师 作者:

     这次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我国发生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疫情面前,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积极行动,主动践行社会责任,为战疫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情暖客户,心系同仁

   突然爆发的疫情,来势汹汹。联建所密切关注着疫情的发展,做出了快速反应。自2020125日(正月初一)起,联建所管委会通过微信群和电话多次就如何有效应对展开讨论,并拟定了防疫制度。律所严格按照政府部门的要求,落实完善疫情防控措施,包括办公场所防疫消杀、工作人员佩戴防疫口罩、要求相关员工居家办公自行隔离14天、减少及避免团体性活动等,为广大客户营造安全可靠的办公环境。131日,联建所发出《众志成城,共克时艰——联建致客户的一封信》,调整正式上班时间并于23日(正月初十)开始启动在线服务工作模式,以电话、邮件、微信、视频等线上远程形式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最大限度确保客户利益不受疫情影响。

    在管委会的周密部署、精心准备下,联建所及时完成了复工备案,实现有序复工。经多方联络,律所为同事们采购了口罩、消毒水、洗手液等防疫用品,并指定专人竭诚帮助同事解决个人防疫方面的困难。217日,联建所管委会发出《致联建家人的一封信》,温馨提示大家在特殊时期保持好心态、做好个人防护、适当运动、利用时间提升自己,充分显示出律所对全体同事的关爱。

捐款捐物,大爱精诚

   在大疫中,最让人感动的是大爱。无论是一位位逆行而上的英雄,还是一批批逆行而发的物资,都让我们看到了众志成城、守望相助的力量。

   联建所合伙人王劲松律师向慈善组织深圳狮子会捐款5000元,并感召一批爱心人士募得抗疫善款5万元。当王劲松律师得知深圳多家医院一线物资告急的消息,立即同院方人员进行核实并反馈情况。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短时间内就采购了第一批价值2.6万余元的消毒水、洗手液等防疫急需的物资,于24日、5日无偿捐赠给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受到院方的高度赞扬。

 

   221日,联建所发出《爱心捐款倡议书》,号召全所同仁向湖北省慈善总会捐款。联建所主任顾东林、管委会主任周念军及吴耀鸿、王劲松律师等慷慨解囊,带头捐赠。

   联建所是一个有爱有温暖的大家庭,抗疫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和使命。顾东林主任说。

   捐款不论金额,都表达了我们联建人对疫区人民的一份心意,对最美逆行者的一份温暖。周念军律师说。

   我们战疫的信心缘于我们从各种积极信息中感受到了汇聚起来的澎湃力量。我们联建律师理应为此次战疫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王劲松律师说。

    在他们爱心的感召下,六十六名联建人积极参与,共募集善款100400元。32日,联建所将爱心捐款全部汇到湖北省慈善总会公布的账户。湖北省慈善总会向联建所发来《感谢信》和《捐赠证书》,对于联建律师崇高的人道主义精神和善行义举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侯瑞明律师的两个孩子也拿出零花钱参与了爱心捐款;周念军律师七岁的儿子周钰博小朋友将自己的1000元压岁钱捐给了湖北省黄梅县医院,还给医院的叔叔阿姨们发了一个暖心小视频——在祖国的花朵的爱心里我们也看到了祖国的希望。

 党旗在飘扬

   在抗击疫情的关键时刻,联建所党支部充分发挥了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在党支部书记祁朝官同志的带领下,36名党员律师于21日发起成立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法律服务团,免费接受在线服务,为受到疫情影响的单位和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帮助。

 

 助力企业渡难关

    疫情之下,许多企业受到较大影响。联建律师充分运用法律专业知识,播撒法治的爱,无私的为企事业单位及同行排忧解难。

    王劲松律师团队先后撰写、发布了《疫情期间房地产企业应注意的法律问题》、《关于疫情期间房屋租赁相关问题的法律意见书》、《施工单位法律风险防控的意见书》、《新冠肺炎疫情下建设工程延期时不可抗力条款的适用简析》,为相关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复工复产提出专业建议。

   为便于各方及时依法解决劳动、建设工程招投标、施工合同履行、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等方面碰到的主要法律问题,顾东林、刘练、郭海虎、钟柳蓉、李恒承律师应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要求,编写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住建领域相关法律知识问答》,供各方参考使用。

   联建所谢煌贵受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的邀请,作为法律专家组成员参与编写、解答发包、承包单位关心的与疫情相关的工程造价管理法律问题行动。

  冬将尽,春可期。

  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中,联建律师不忘初心、勇担使命,用行动充分展示了法律人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精神。我们坚信,病毒肆虐的阴霾一定会被驱散,我们一定能够取得这场防疫斗争的完全胜利!

版权所有: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 粤ICP备14046132号
电 话:(0755)83134506 传 真:(0755)83134148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石厦北二街新天世纪商务中心A座40楼(福田区委旁) 邮 编:518017 邮箱:lawlianj@163.com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01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