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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丨“深圳改革试点清单”发布 破产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发布时间:2020-10-22 来源:广东联建律师 作者:admin

  2020年10月18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发布《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清单》。该《清单》涵盖了要素市场化配置、营商环境、科技创新体制等六个方面共40条,体现了中央授权深圳改革的力度和深度。《清单》将为推动深圳的高质量发展释放巨大的改革红利。


    《清单》中关于营商环境方面破产制度改革的内容尤其引人关注。得益于近年来破产制度和规定的完善,中国在世界银行《全球营商环境报告2020》中“办理破产”一项的得分从去年全球第61名提升至今年的第51名。“世界银行对于办理破产指标的要求格外严格,一下子上升10位特别不容易”,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任李曙光在采访中告诉记者。我国要想在“办理破产”领域获得世界银行指标进一步的认可,需要进行更深入的制度探索。


    为此,《清单》第16条规定了深圳开展破产制度改革试点的内容,此举既是对深圳破产实践成果的肯定,也是对深圳破产制度改革的深切期许。深圳作为全国破产实践的先行者,将承担破产预重整、跨境破产、府院联动、个人破产、企业注销等五个方面的深化改革的重任。深圳改革将为建设具有社会主义特色的破产制度提供经验样本。

在经济发展下行周期的背景下,因破产理念的普及和破产制度改革的推进,破产案件将迎来高速增长。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是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册破产管理人,联建破产团队将努力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参与到深圳破产实践和改革中,为客户提供优质的破产法律服务产品,为深圳的破产法事业贡献绵薄之力。

编辑:林小曼

版式:王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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